
新湖南客戶端4月6日訊(通訊員 陶文彬)近日,縣交警大隊敦促松果出行有限公司,為共享單車戴上“生命盔”,保障騎行者及他人生命安全。
近年來,進駐東安縣的共享電單車業務,極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,緩解了城區交通壓力,優化了空氣質量。但共享電單車業務方未及時配備安全頭盔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為切實保障騎行者生命安全,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于今年3月底約談了松果出行有限公司負責人,要求其在4月5日前,為在東安縣投放的1100余輛共享電單車全部配備安全頭盔。4月6日上午,全縣1100輛共享電單車安全頭盔全部配備到位。
東安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:駕駛共享電單車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,嚴禁不戴頭盔、違法載人、逆行、闖紅燈、違規變道等,同時不得將共享電單車頭盔據為己有或蓄意損壞,用良好行為確保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。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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